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升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形成创先争优激励机制的良好氛围,要求学院各单位和个人积极组织参加长春市高校工委2015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具体申报名额如下:
文明杯先进基层单位:1个
文明杯优秀个人:1人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1人
军(警)民共建先进工作者:1人
文明食堂(推荐)
十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荐)
活动要求:
1.评比由各党总支推荐,并由学院精神文明评比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进行评选;
2.参加申报的单位和个人需将“主要事迹”,在11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至张迪OA;
3.“主要事迹”浓缩在700字以内,并以“第三人称”进行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