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一个宪法日,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吉教法字[2014]14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校园建设,学院决定在全校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结合依法治校,推动学院章程建设和制度建设,牢固树立师生遵法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
二、活动内容
1.12月4日,组织开展“宪法日”活动,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大屏幕、宣传栏、标语、校园网站等形式,营造宪法教育氛围。(院办、宣传部、团委)
2.举办一期宪法知识讲座。(院办、宣传部)
3.组织学生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班会、主题演讲。(院办、团委、学生处)
4.举办全校教职工参加的宪法及学校章程制度等试卷答题。(院办、宣传部)
5.举办学生学习宪法及学生管理制度知识竞赛。(院办、学生处、团委)
6.12月4日,为全校教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院办)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4日—12月20日
四、活动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有组织领导、有活动方案,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活动作为推进校园法制建设的有效载体。
2. 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作用,做到全体知晓、全员参与,确保师生都能参与和融入到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中。
3. 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各部门制度建设,建设依法治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