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通知 >> 正文

关于《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作者:党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6-28 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发展战略,汇聚优质人才资源,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学校决定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根据学校总体部署和发展规划,特制订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

1.围绕学校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从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科学规划、按需引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相关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标准,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2.充分考虑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发展定位,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发展目标和具体情况,提出人才引进需求。

二、岗位设置

学校设置“领军人才”、“专业带头人”、“高学历人才”、“高技能人才”四类全职岗位和“柔性引进人才”兼职岗位。

三、人才目标

引进人才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优良的师德师风,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除“柔性引进人才”外,引进人才须在我校全职工作。

除具有上述基本条件外,各层次人才还应具备以下对应条件:

(一)领军人才

1.对专业发展具有战略构想,在行业内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可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对学校发展建设做出卓越贡献,具有引领本专业赶超国内领先水平的能力;

2.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专业带头人

1.行业内已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可对学校发展建设做出卓越贡献,具有引领本专业赶超国内领先水平的能力;

2.原则上应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或学术水平相当者;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高学历人才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可对学校专业建设做出贡献;

2.在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高技能人才(前两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吉林省长白山技能名师及其省(市)与之相应的人才计划入选者;

2.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者的高技能人才,或技术水平相当者;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柔性人才

1.对专业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构想,学术水平在相关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2.具有“长白山技能名师”、“省突贡”或“拔尖人才”等相应称号;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待遇

1.学校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科研启动资金和安家费;

2.具体待遇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四、引进程序

前四类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进行

1.编制计划。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需要,编制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年度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并面向社会公布。

2.个人申请。应聘人本人填写《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

3.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人才引进工作,召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会议,对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评议,提出引进层次及拟聘任意见。

4.小组审核。学校召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引进人才层次、相关待遇及所聘教师岗位及职务提出意见。

5.确定人选。学院召开校长办公会,确定引进人才层次、相关待遇及所聘教师人选。

6.落编。人事处办理事业编制落编手续。

柔性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信息。各用人部门根据专业建设、团队发展的需要,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提出本部门本期柔性引进人才的计划、应聘条件、工作任务、达成目标、拟给予待遇等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汇总经学校审定后,在学校相关网页上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2、个人申请。应聘者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学历、职称、学术代表作、成果获奖、申报专利等)原件和复印件。

3、小组审核。学校召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和能力(技能、特长等)进行评审与鉴定。对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工作职责和达成目标等提出意见。

4、公示签约。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约。

五、其他说明

1.除柔性人才外,引进人员须在校服务满6年,且年度考核需达到合格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服务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