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我校微信公众号的规范管理,发挥新媒体在舆论引导、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巡视整改相关反馈意见,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备案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备案登记工作,认真梳理本单位(部门)建立的微信公众平台,确保本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平台安全运行。
2.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原则上主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对于已开通的微信公众平台,要加大对风险隐患的监管力度,严格进行自查自纠,规范信息发布,加强人员管理。
4.各单位(部门)要确保每月定期更新学校官方网站下的二级网站。
5.请各单位(部门)按要求填写《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校内微信公众平台备案登记表》《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微信公众平台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万琳企业邮箱,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纸质版交到弘毅楼党委宣传部办公室504室。
电话:84430850。
附件:1.《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微信公众平台备案登记表》
2.《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微信公众平台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