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迎接长春市高校工委对我院2014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按要求做以下具体工作安排:
一、检查及考核时间
检查考核时间:12月12日(星期五)
材料上报时间:11月11日至11月20日
二、检查及考核方式
审核材料、实地考察
1.材料审核(10分钟)
主要查看学校2014年度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的会议(活动)记录、文件、简报等,主要是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学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的档案、获得表彰奖励原件、影(音)像资料等。
2.实地考察(30分钟)
实地考察学院环境卫生、工作秩序、文体设施、大学生公寓管理、食堂伙食价格、“光盘行动”效果及食品卫生保障环境、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情况。
三、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情况;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开展理论学习和理论实践活动情况。
2.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核心价值观“六进”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社团、进网络、进公寓”和成人、成才、成功、道德实践活动,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取得哪些成效,本校评比先进单位、岗位明星、优秀学生等情况。
3.以“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情况。重点考察学校公民道德建设、参与文明城市建设情况;参与长春好人评选和“万民大学生志愿者进社区”、“四送一做”即“送理论、送科技、送卫生、送文化,做文明使者”工作情况;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大学生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公益广告宣传情况;文明交通、文明上网、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情况;公共场所师生文明行为;以科技拥军为中心,开展军(警)民共建情况;校园文化建设及文化活动设施建设情况。
4.校园环境建设和校园综合治理情况即校园内部环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包括校园安全监控、网络监管、电子阅览室使用情况;
5.围绕“创新、创业、创造”活动,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情况;
6.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情况;
7.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获市级以上命名奖励情况。
四、高校文明杯表彰评选
按照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评比办法和名额分配,学院将于11月20日前完成校内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文明杯先进基层单位1个、文明杯优秀个人1个、军(警)民共建先进工作者1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1个、文明食堂(推荐)、十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荐)等,评比由各党总支推荐,报送到精神文明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由学院精神文明评比委员会进行评选。
2.优秀学生社团(推荐)、十佳大学生(推荐)、十佳班级(推荐)、优秀学生管理个人(含辅导员)1人、优秀学生管理集体1个、文明大学生1人、文明寝室2个、文明班级1个等(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
五、补充说明
1.请各部门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的原始档案(会议记录、活动方案、文件、简报、表彰决定、获得奖励证书原件、影像资料等)分类整理,交到宣传部(见附件,以表格的形式列好每一项);
2.根据检查内容,请各部门结合自身建设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交到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