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教育工委相关要求,现开展2023-2024学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检自查及专项督查工作。
第一阶段,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2023学年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及专项督查清单》进行自检自查,形成情况报告,于2024年6月7日前将加盖印章的纸质版及各项佐证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统战部(弘毅楼505A办公室)。
第二阶段,党委宣传统战部将对照《2023学年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及专项督查清单》结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交的情况报告及佐证材料,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形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报告》,向学校党委进行汇报。
由于《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及专项督查清单》涉密,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到党委宣传统战部领取纸质版,领取后请务必遵守保密纪律,由专人保管,不得对其拍照、上传或通过网络进行传送,待提交自检自查报告时一并送回。